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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教學成效與評量

::: 2013-10-24 04:04:15

第 3 章 教學成效與評量

3.1      學生畢業時之核心能力與關聯性

3.1.1                學生核心能力建構歷程與內容

在第一章所訂定之四大教育目標架構下,考量如何使本系學生在畢業時,能具有營建工程領域專長之足夠核心能力,經多次討論後,訂定出本系大學部學生須具有之八項核心能力(以下簡稱自訂核心能力),如表 3‑1所示,而「學程制定/修訂學生核心能力流程圖」及「學程制定/修訂學生核心能力歷程大事紀」如表 3‑2所示。

3.1.2                學生核心能力內容與關聯性

經詳細詮釋與討論後之八項具體核心能力項目,即為本系所欲培養之學生核心能力(自訂核心能力),其與本系大學部四大教育目標間的關聯性如表 3‑3所示。大學部核心能力於102.01.29經諮詢委員會建議,102.03.19系務會議通過文字內容精簡與修飾(請見表 1‑3)。本系教育目標第三及第四條曾在98學年度修訂(請見1.1節)。因此,表 3‑3分為96~98與99~101兩部分。學生核心能力與IEET認證規範3所訂定核心能力(以下簡稱規範核心能力)關聯表如表 3‑4所示。

 

3.2      課程內涵與學生核心能力關聯

本系各課程對於其授課內容均須明確釐訂其對於本系八項自訂學生核心能力之培養的貢獻權重或時數,並於期末以學生問卷予以檢討。本系所有專業課程的規劃與設計多年來經歷屆教學委員會及系務會議的充分討論後定案,針對整體課程之規劃本系亦設置有邀請校外產官學界人士參與之諮詢委員會定期予以評估,並針對評估之建議予以調整,以期兼顧產業之需求及系本位發展。(規範3.2)

本系四年制大學部各課程所規劃之教學內容與本系八項自訂學生核心能力的關聯與統計整理於表 3‑5。礙於篇幅所限,表 3‑5僅列101學年度課程,其餘年度課程與學生核心能力關聯統計表則列於附錄表B-42。

 

3.3      學生核心能力之養成方法

為使本系學生能於完成課業後,成為優秀的工程從業人員,故本系有計畫地在校安排各種活動,以培養學生之基本核心能力,其養成方法分別說明如下:

(1) 課堂授課講解

透過任課老師教授土木營建學門專業知識,可了解各課程與核心能力的關聯性。

(2) 課後作業、小考、期中、期末考測驗

經過作業與考試的方法,反覆練習課堂所講之專業知識,並可藉答題的成績,讓授課老師了解學生學習狀況,同時也讓學生了解各學科學習重點。

(3) 學期報告與討論

透過個人或群體完成學期報告並互相討論的方式,鼓勵學生完整地思考問題,由初步觀察、理解,到最後分析並解決問題,若採小組執行者,並可學習分工合作的精神。

(4) 實驗/實習操作

透過實驗/實習操作,由實際操作了解課堂上知識,將工程基礎理論與實驗分析結合,養成學生數據分析能力。

(5) 實務相關課程

本系課程之規劃理論與實務並重,大學部學生必須修習2學分的「營建工程概論」與4學分的「實務專題」課程,增進學生對產業界、工程實務、工程規範、法律、環境、生態的瞭解。另本系爲增進學生對實務之了解、縮短學生與產業距離,已有多門課程敦聘業界專家為協同教學之業師,每門課協同教學1~9小時不等,除協同授課外,亦有邀請業師協同指導實務專題。此外,本系配合教育部辦理技職再造-校外實習課程,亦分別開設了3學分的暑期校外實習及9學分的學期中校外實習課程,除主動接洽了適當的實習單位供選修學生選擇外,另為其指派了實習輔導老師加強對學生實習之輔導,並瞭解學生校外實習情況,以及協助其處理實習生活及工作適應問題。

(6) 實務專題研究

本系大學部學生必須修習4學分的「實務專題」課程,由教授或業師指導學生以分組互相合作的方式,並整合與應用所學,實作完成指定的專題任務,以此方式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實際動手做、與人合作與溝通協調、整合與應用所學的知識、技能與工具等能力。

(7) 座談會、演講及參觀活動

各學期均邀請校外專家學者舉辦座談會及演講,以及安排校外工程參觀活動。目的在於使學生藉由座談會、演講及參觀活動,了解理論與實務應相互為用,在畢業前能對執行工程實務所需的知識及技術有初步的了解,並由與相關從業前輩的接觸,培養學生責任感與職業道德。

(8) 系學會活動、體育競賽

透過學生團體的力量,培養學生責任感及歸屬感,並由舉辦活動的過程,訓練學生有效溝通及表達能力。

 

3.4      培養學生核心能力之佐證

本系多數的課程,均以作業與考試來評量學生於該課程之學習成效,有些課程更另外有學期專題計畫研究的報告與作品,讓學生應用於該課程中所學習到的知識與技能來解決問題,對於本系每學期各課程之考卷、作業、報告與作品等,本系均制度化地予以抽樣建檔,可供佐證學生於各課程中學習的程度與表現。(規範3.1.1)

本系實驗直接相關的課程有:物理實習、化學實習、混凝土試驗、與土壤力學試驗,學生於這些實驗課程中所執行的各項實驗,均需以實驗報告將其之規劃、執行過程、結果、數據分析、以及結論等加以紀錄,實驗相關課程的實驗報告同樣是制度化地予以抽樣建檔,以供佐證學生具備實驗與分析數據的能力。(規範3.1.2)

本系除了實驗相關課程有訓練學生使用儀器與設備動手執行實驗外,另有多門設計相關課程均有舉辦專題製作與競賽,來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動手作、動腦想」來解決問題。例如高性能混凝土理論與實務讓學生親自配比設計,並且實際於試驗室測試配比的結果與理論的差異;結構學有木橋梁的製作與破壞性測試,鋼筋混凝土設計有鋼筋混凝土梁之設計、製作、與破壞性測試,高等鋼筋混凝土設計之學期專案為兩層樓以上之住宅建築設計,學生於期末需展示所設計製作的實體或CAD模型,基礎工程有讓學生實際設計與製作基礎並舉辦比較承載能力的學生分組競賽,風工程概論有讓學生製作紙飛機並舉辦滯空時間競賽等。此外,本系另有微積分、材料力學演算、與工程經濟等課程,讓學生於課堂上實際運用所學動腦與動手解決公式推導與分析求解類的問題。本系教師勇於創新於「動手作、動腦想」的教學方式,也因此獲得全校性「創新教學模式與教材研發獎勵」:楊國鑫教授於100學年度獲創新教學獎、歐昱辰教授於100學年度獲創新教材獎。(規範3.1.3)

另在學生應用資訊科技工具的能力方面,本系資訊科技相關的基礎課程有計算機概論、FORTRAN程式與應用、與C/VB程式與應用,這些課程均安排相當比例的實習時段,讓學生實際上機操作程式工具或製作程式來解決問題。本系資訊科技工具應用的進階課程有電腦輔助資料視覺化與呈現於營建工程上之應用,其介紹CAD與BIM相關之電腦輔助設計工具,電腦輔助工程資料分析,其介紹如MATLAB等之資料分析處理工具、以及營建專案管理軟體應用,其介紹如排程與估價等之專案管理工具,這些進階課程除了有讓學生實際上機操作,也都有學期專案的製作讓學生動腦與動手操作所學資訊工具來解決問題。(規範3.1.3)

本系大學部學生必須修習兩學期4學分的「實務專題」課程,實務專題類課程包括有聘請具多年實務經驗之專家擔任兼任教師/業師所開授之設計實務課,如:房屋結構設計、橋梁工程設計實務、山坡地設計實務、與專案管理設計實務等,以及由本系專任教師指定題目並指導的獨立研究,學生於這些實務類課程的學習成果,都是以專題報告的方式呈現。設計實務課程除了介紹設計規範、工程實務與倫理、以及設計實例,課程的主要目標均是指導學生以分組的方式,應用所學並互相合作,實作完成某項指定的設計任務並將過程整理成報告。另由本系教師指導的獨立研究,多數也是以小組團隊的方式執行,學生需定期與指導教授會面討論並報告進度,執行過程中學生需有效掌握進度並分工合作,最後的執行成果需以遵守系上規定格式與架構的專題報告於指定期限繳交給系上,並由指導教授與系上組成的委員會共同評分。 (規範3.1.4、3.1.5、3.1.6)

本校圖書館提供了豐富的圖書資源,且多數的資源均已電子化,可遠距地線上檢索並下載,本校圖書館圖書館並經常舉辦使用圖書館資源的多種教育訓練課程,教導學生如何有效使用圖書館資源,而本系教師在指導學生實作課程專案與實務專題的研究時,也會訓練學生使用圖書館資源來收集資料,以及回顧整理文獻,本系學生運用圖書館資源的統計如附錄表B-1所示。此外,本系大學部開授多門資訊科技相關課程,教授與營建工程應用相關的各類軟體工具,於課程專案與實務專題的研究中,均可看到學生運用資訊科技工具來解決問題,例如使用CAD或BIM軟體來從事設計、使用如ETABS等分析軟體來從事分析等。(規範3.1.7)

本系的設計相關課程與實務相關課程,其課程內容均有將工程實務與專業倫理的課題涵蓋在內,課程內容除了介紹設計的方法與規範外,另都會以實際的工程案例,教導學生解決工程實務問題所需的實務專業與工程倫理,本系課程內容涵蓋專業實務與倫理課題之課程如附錄表B-2。此外,本系亦有開設必修之「營建工程概論」,此課程以專家演講及工地參訪方式,並要求學生繳交心得報告、製作海報的方式,來增進學生對產業界、工程實務、工程規範、法律、環境、生態的瞭解。(規範3.1.7、3.1.8)

 

3.5      教學與核心能力培養成效評量

教學成效可由受教者(學生)反應,而學生可分為以下族群:就學中的學生、將完成階段學習的應屆畢業生、就業後的系友;另外為了解教學使否能滿足市場上需要,也由雇主評估畢業生表現。

為衡量本系教學對學生核心能力是否有達到預計成效,針對上述不同族群採問卷方式,可分為學期期末教學評量問卷、期末課程績效問卷、應屆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系友學習成效評量、雇主對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等問卷調查。上述問卷之設計目的,期能蒐集更多數據及建議,以評估學習成效及持續提升教學品質。以下分節說明問卷調查過程與結果。 (規範3.2)

3.5.1                教學成效評量(在校學生)

3.5.1.1學期期末課程教學成效評量(在校學生)

本系每一門課程於學期末均需對修課學生做兩份問卷調查,以評估各課程的教學成效,其中第一份問卷是由學校統籌辦理的「教學評量問卷」,如附錄表B-4所示,此問卷的內容設計較偏向於針對教師的教學方法、認真程度與態度的評量,而非針對課程的內容,評量結果之統計方式是計算所回收問卷各問題項目的平均以及與教師相關項目的總平均,並與全系教師的平均值作比較,本系101學年度課程之教學評量結果統整如表 3‑8所示。礙於篇幅所限,表 3‑8僅列101學年度教學評量結果,其餘年度教學評量結果則列於附錄表B-41。

另一份問卷則是由本系所設計與辦理的「課程績效問卷調查表」,如附錄表B-5所示,此問卷的內容設計主要針對各課程所安排的內容,調查學生於修課後的學習成果或收穫對於課程規劃所設定的教學目標之達成度。此問卷的問題是以本系所訂定的八大核心能力為基礎,分別詢問修課學生課程內容與這八項能力之訓練的相關程度,本系所有的課程均基於對這八項能力之訓練成效以相同的問卷進行成效調查。

至於調查結果之統計分析,則是採如附錄表B-6中所示之試算表計算出教學目標之達成度,此試算表中的所採用的計算評估方法首先是考慮到各課程的性質實有所不同,故各課程所規劃設定的教學目標也應有所不同,應無法以均一的標準統計各課程的成效,而是各課程均應以各自設定的教學目標為標準作為成效評估的基礎。故單純地計算各項問題的平均值並不合理,故本系所用之統計方式,是課程的授課教師須基於其所規劃的教學目標,分別設定此課程對於這八項能力訓練之相關性,以作為此課程成效評估的基準,此設定為附錄表B-6中左方表格中之相關度T欄位之值,而此課程對於各個能力項目訓練之達成度,則是以回收問卷各問題項目的平均(附錄表B-6中左方表格中之相關度S欄位之值)除以授課教師所設定此課程對於各問題項目的之相關性之百分比值(相關度T/相關度S),如比值超過100%則達成度為100%。此外,針對各項問題項目,當教師所設定此課程對於其之相關性與回收問卷的平均值間的差距大於1(20%)時,則予以異常計點一次,如附錄表B-6中左方表格中之差距>±1欄位之值。

另此問卷之八項問題為規範所規定的八大核心能力與本系自訂的核心能力之相關性,如表 3‑4所示,且本系在訂定本系的四大教育目標時,亦釐定了八大核心能力與本系四大教育目標間的相關性,如附錄表B-3所示,故可基於以上三者其間的相關性,依續基於表3-4之相關性推算出各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個別之相關性與達成度,再基於附錄表B-3之相關性進一步推算出各課程對於四大教育目標個別之相關性與達成度。

以附錄表B-6中所示之課程調查結果統計分析表為例,與核心能力C1有關的問卷問題項目為項目(問題)1與項目(問題)3,故此課程對於核心能力C1的相關度為教師所設定此課程與問題項目1的相關度以及與問題項目3的相關度之平均,而此課程之訓練對於核心能力C1的達成度為回收問卷所統計出之問題項目1的達成度以及問題項目3的達成度之平均,此課程對於其他的核心能力的相關度與達成度均是以同樣的邏輯計算出來,成為附錄表B-6中所示中間表格之相關度與達成度欄位之值。在此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之相關度與達成度計算完成後,即進一步基於八大核心能力與本系四大教育目標間的相關性推算此課程與各教育目標的相關度與達成度,計算的方式是以各個核心能力與某個教育目標間的相關性為權重,計算各核心能力與此課程的相關性與達成度的加權平均值,做為此課程對於此項教育目標的相關性與達成度,如附錄表B-6中右邊表格所示。

最後,各課程對於其所設定教學目標之整體達成度,則是採用各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之相關性與達成度為基礎,以與各項核心能力之相關性為權重,計算出此課程對於八項核心能力達成度的加權平均值,以此一各項核心能力之加權平均達成度值做為評估各課程教學目標整體達成度之指標。本系96-101學年度四年制課程之教學成效問卷調查統計分析結果統整如附錄表B-7所示,大部分的課程之教學目標整體達成度均相當不錯,表示所設定的教學目標經問卷評估應有達成,而96-101(學)大學部各學期課程之加權平均達成度是彙整於附錄表B-9。

3.5.1.2課程對於各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之貢獻學分數計算(在校學生)

另一方面,基於授課教師所設定各課程與八個問題項目的相關度所推算出各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與四大教育目標個別之相關度,可推算出課程分配給各個核心能力,以及各個教育目標的學分數是多少,稱為貢獻學分數,本系所有課程之各項貢獻學分數的加總即可呈現出本系課程之規劃分別針對八大核心能力與四大教育目標中各項目之學分數與分配比例。

以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個別之貢獻學分數計算為例,基本的假設是課程用於培養不同核心能力之學分不能重複,亦即各項核心能力之貢獻學分數的加總需等於此課程的學分數,故基於各課程與各項核心能力相關度高低為分配比例可統計出各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個別之相關比例,成為附錄表B-6中所示中間表格相關比例欄位之值,至於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個別之貢獻學分數,即是以此課程之學分數乘上各項核心能力之相關比例求得,成為附錄表B-6中所示中間表格貢獻學分數欄位之值。基於相同的邏輯,課程對於四大教育目標個別之貢獻學分數亦可基於各課程與各項教育目標的相關度高低為比例計算出來,成為附錄表B-6中所示右邊表格貢獻學分數之值。

本系96-101學年度四年制各課程對於八大核心能力與四大教育目標個別之貢獻學分數統整如附錄表B-8所示,而96-101(學)大學部各學期課程對於規範八大核心能力與本系四大教育目標之貢獻學分數加總彙整於附錄表B-9。

3.5.1.3教學成效綜合評量(在校學生)

依據IEET認證規範3所訂定之八大核心能力,本系制訂出八項學生核心能力,並綜合考量本系的四大教育目標,規劃四年制各項課程與相關教育內容,期許學生能依據本系課程規劃與其本身之興趣修習課業,完成規定之修課過程,達成本系四大教育目標與八項學生畢業核心能力之養成,並完全符合IEET認證規範3所訂定八大核心能力之需求。(規範3.2)

為達此目標,本系除規定出相關選修課事宜外,並定時檢討各課程之教育內容以達成課程原先之授課規劃,此外本系亦詳訂各授課教師輔導事宜與機制,並持續提升教學品質,以提供在校學生一個完善並務實的學習環境。(規範3.2)

教學成效評量方式,除針對學生課業學習成效之測驗、報告、實驗與討論各項評量方式外,亦透過課堂發問或收集學生意見以回饋改善教師之教學品質。此外,針對社會型態與時勢之變遷,本系亦制訂各項調查辦法,以了解當下社會之人力需求與本系畢業生之競爭優劣勢,並將此結果完整回饋到課程安排與教學內容之改善與修正上,以提升在校學生未來之就業競爭力與生活技能。(規範3.2)

本系除有詳細規範學生修課事宜之課業輔導與評量辦法外,亦積極推動學生各項課外輔導辦法與相關學習環境,期許在校學生能於在校期間,能妥善地充實課業知識、學習工程技能,並養成團體生活之溝通能力、責任感與服務心,不僅期望能將本系學生培育成為一個稱職工程師,亦能成為一個健全之社會人,確實符合IEET認證規範所訂定八大核心能力的基本內涵。(規範3.2)

3.5.2                核心能力培養成效評量(畢業學生)

為瞭解四年制畢業學生對本系工程及教育認證所提出八項核心能力之認知與職涯影響,本系針對下列三類族群設計三種問卷調查表:

1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表(附錄表B-10)( 核心能力與職涯規劃)。

2            大學部系友學習成效評量表(附錄表B-11)( 核心能力與職涯調查)。

3            雇主對大學部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表(附錄表B-12)  (畢業生核心能力表現)。

其中對於本系自訂的八項學生核心能力,本系有詳細訂定出各項核心能力的達成指標,以及這些達成指標的評等定義,如表3-7所示,本系是以應屆畢業生為主要對象,在應屆畢業生的評量問卷中,針對本系大學部八大核心能力之各項達成指標,基於自身於本系大學部所受各種教育與訓練所綜合培養之能力,自我評定並勾選自身能力所能達到的程度等級。(規範3.2)

以上三種問卷之調查過程、方式、數據收集及統計分析結果等相關資料均在下列各節中詳細說明,最後也對此三項問卷調查結果進行教學成效綜合評量。(規範3.2)

3.5.2.1應屆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

本項問卷(附錄表B-10)調查係於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間針對大學部應屆畢業生進行,發出問卷調查數70份,總回收問卷數目為58份,回收率為83%。

在應屆畢業生核心能力之達成指標評量方面,各項達成指標的評等定義均分為「典範」、「具備」、與「須加強」三個等級,如表 3‑7所示,此部分的問卷評量是以「典範」得3分,「具備」得2分、與「須加強」得1分的方式將評等結果量化,再取總平均的方式統計出本系八大核心能力之各項達成指標的問卷評量結果,其整理如附錄表B-13。

此外,本問卷另調查了本系自訂八項核心能力與(1)大學部訓練之關連性(2)未來就業就學能力養成之關連性。其關連性之程度分為「極高」、「高」、「尚可」、「低」、「極低」五個等級作為回答標準。為更進一步取得此次調查之量化分析,問卷結果並以5分級距作為量化標準(即「極高」得5分,「高」得4分,「尚可」得3分,「低」得2分,「極低」得1分)。

調查結果分為兩項:(1) 大學期間與學生核心能力項目之學習成效,如附錄表B-14、附錄表B-15所示,其總平均值為3.9;(2) 未來就業就學能力與學生核心能力之關連性,如附錄表B-16、附錄表B-17所示,總平均值為3.9,顯示畢業生認同此八項核心能力為本系教學訓練之目標,並認為有助於未來就學就業之能力養成。調查結果主要顯著特點說明如下:

1. 大學期間之學習成效(附錄表B-14、附錄表B-15)

 被評量為最高者為以下三項:

(1.)運用數學、物理、化學及工程管理等知識,和自我學習之能力。 (平均4.03)

(6.)辨識、分析、歸納及解決工程問題之能力。 (平均4.00) 。   

(5.)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平均3.98) 。

  被評量為較低者為以下三項:

(4.)設計營建工程元件及系統之能力。 (平均3.707) 。

(7.)永續工程及生態環境保護之認知。(平均3.707) 。   

(8.)工程法律、工程倫理、敬業精神及社會責任之素養,並能遵循之。(平均3.86) 。

2. 未來就業就學能力之關連性(附錄表B-16、附錄表B-17)

被評量為最高者為以下三項:

(5.) 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平均4.12)。

(6.) 辨識、分析、歸納及解決工程問題之能力。 (平均4.07)。

(8.) 工程法律、工程倫理、敬業精神及社會責任之素養,並能遵循之。 (平均3.93)。

被評量為最低者為以下三項:

(4.) 設計營建工程元件及系統之能力。 (平均3.67)。

(7.) 永續工程及生態環境保護之認知。 (平均3.67)。

(2.)  具有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解讀實驗結果之能力。 (平均3.88)。

以上之評量顯示,學生對一般基礎性之工程專業訓練有關之項目評量較高,對非工程專業(如國際交流、外語與跨領域能力)之訓練有關項目評量較低;同時也顯示,學生對統籌性的工程專業能力訓練評量較高,而對一般之非工程專業能力(如國際交流、外語與跨領域能力)之評量較低。

應屆畢業生之評量顯示,學生認為本系之課程訓練較著重於基礎之工程專業訓練項目, 而學生認為較高階統籌性之工程專業能力對未來之就學就業能力更重要。而對於非工程專業之能力訓練,學生認為本系課程訓練較不足,但是也認為對未來就業就學之重要性較低。

3.5.2.2系友學習成效評量

本項問卷(附錄表B-11)針對畢業系友調查,總共回收問卷42份。若依系友工作領域區分,可分為下列三類:

(A1)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等,計7人。

(A2)營造廠或專業承包商等,計15人。

(A3)政府機關,計7人。

若依系友總工作年資區分,可分為下列三類:

(B1)總工作年資五年以下,計16人。

(B2)總工作年資介於五年與十年之間,計3人。

(B3)總工作年資十年以上,計23人。

首先綜合分析所有問卷,附錄表B-18 為八項核心能力與「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附錄表B-19為平均值之橫條圖,其平均值皆介於3(尚可)與4(高)之間。附錄表B-20為八項核心能力與「目前工作關連性」之平均值與變異數,附錄表B-21為平均值之橫條圖,其平均值大部份介於3(尚可)與4(高)之間。

其次依系友工作領域分別分析所有問卷。附錄表B-22為目前從事顧問公司類工作之系友認為八項核心能力在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皆接近3.57。附錄表B-23為目前從事營造廠類工作之系友認為八項核心能力在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稍小於附錄表B-22之對應值。附錄表B-24為目前從事政府機關類工作之系友認為八項核心能力在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均介於附錄表B-22與附錄表B-23之對應值。將上述各分析結果之平均值比較繪於附錄表B-25。

附錄表B-26為八項核心能力與顧問公司類工作關聯性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皆介於3(尚可)與4(高)之間。附錄表B-27為八項核心能力與營造廠類工作關聯性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低於附錄表B-26之對應值,且變異性頗大。附錄表B-28為八項核心能力與政府機關類工作關聯性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低於附錄表B-26之對應值,但與附錄表B-27之對應值差異不大。將上述各分析結果之平均值比較繪於附錄表B-29。

最後依系友總工作年資分別分析所有問卷。附錄表B-30為總工作年資五年以下系友認為八項核心能力在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皆介於2.9與3.4之間。附錄表B-31為總工作年資十年以上系友認為八項核心能力在大學期間培養成效之平均值與變異數,其平均值皆介於3.5與3.8之間。將上述各分析結果之平均值比較繪於附錄表B-32。

附錄表B-33為八項核心能力與總工作年資五年以下系友之工作關聯性平均值與變異數,附錄表B-34為八項核心能力與總工作年資十年以上系友之工作關聯性平均值與變異數。附錄表B-33之平均值大部分略小於附錄表B-34之對應值。附錄表B-34之平均值介於3.5與4.0之間。將上述各分析結果之平均值比較繪於附錄表B-35。

3.5.2.3雇主對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

為了進一步明瞭國內業界對本系所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之認同度,及本系所培養之畢業生於該八項核心能力之培養情形,本系特別針對國內工程業界之主管階層執行相關之問卷調查。調查時程為一百零二年七月,與前一節「系友學習成效評量」之調查同期,回收問卷數為7份,問卷發出對象涵蓋國內重要工程顧問公司、公營工程機構及相關政府部門及重要營造廠等之中高階主管。

1. 問卷說明

本系之雇主對畢業生學習成效評量表如附錄表B-12所示,調查表包含二大部分,分別為「核心能力表現」及「雇主基本資料調查」二項,後者主要針對一般雇主於職場人才需求之基本訪查,以作為本系內部有關教育訓練要求之參考依據,而與本次評鑑有直接關聯的則主要在「核心能力表現」部分,此調查項目則是針對本系所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分別以「本系畢業生於該項目之培養成效」及「貴公司對大專人才之能力要求與該項目之關聯性」2項命題,並以「極高」、「高」、「尚可」、「低」、「極低」五個等級作為回答標準。

2. 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如附錄表B-36至附錄表B-39所示,其中,為更進一步取得此次調查之量化分析,問卷結果並以5分級距作為量化標準(即「極高」得5分,「高」得4分,並依此類推)並將所有樣本加以加總並平均,則雇主對本系畢業生此八項核心能力之培養成效量化結果如附錄表B-36及附錄表B-37所示。相同的,雇主對大專人才於此八項核心能力要求之量化結果則示於附錄表B-38及附錄表B-39所示,附錄表B-40則為本系畢業生能力、大專人才能力要求及學生核心能力之統計比較圖。

整體而言,所有程度選項大多落於「尚可」、「高」及「極高」上,其中又以「高」為最大比例,此結果顯示目前國內主要企業主不僅對本系所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有極高之認同度,且過往本系所培養之畢業學生亦高度展現此一規劃之核心能力。

 就本系培養成效而言,一般企業雇主對本系畢業生認可程度最高之前三核心能力分別為第1項「具有運用數學、物理、化學及工程管理等知識,和自我學習之能力。」(4.29分)、第5項「具有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4.29分)及第2項「具有設計與執行實驗以及解讀實驗結果之能力。」(4.143分),此外,其餘之核心能力項目均達3.5分以上。 此外,於企業主之大專人才取材傾向與此八項之核心能力之關聯量化結果,則不難發現其整體之高度吻合性與贊同性。此八項核心能力中分數達4.0分以上者高達5項之多,其餘之3項亦均在3.5分以上,因而此一調查結果明確指出此八項核心能力就企業用才之角度而言,有其高度之必要性及實質性。

3.5.3                教學成效綜合評量

本小節就應屆畢業生、本系系友及企業雇主於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問卷結果,綜合歸納為以下三點結論:

1. 整體而言,目前及以往本系之課程設計與安排均能有效地達成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之要求(參考附錄表B-17,附錄表B-21及附錄表B-37)。

2. 本系所規劃之八項核心能力,無論本系畢業生或一般企業雇主,均表示高度之認同與肯定(參考附錄表B-19及附錄表B-39)。

3. 若以系友之問卷結果為指標(參考附錄表B-25),則此八項核心能力之認同度又以任職於顧問公司、技師及建築師事務所之畢業系友為最高,而任職於營造廠或政府機構之畢業系友則次之,此一結果有效顯示出工作環境之差異,產生核心能力需求程度認同之差異。就土木營建領域之傳統認同,一般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之工作性質較偏向於工程問題之解決,因而對土木營建各種知識之綜合運用,甚至於新技術之研發、前瞻性觀念之建立及充實之外語能力等均有強烈之需求,因而此八項核心能力得到任職顧問公司、技師及建築師事務所等機構系友之高認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