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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

::: 2015-03-24 16:22:14

一、主旨:

本系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二、申請資格:

1.大學部、碩士班在學成績前30%者。

2.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三、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

民國104年4月9日(星期四)至4月15日(星期三)上班期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四、申請地點:

營建工程系所辦公室林晏妃小姐處提出申請。

 

五、繳交文件:

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

2.歷年成績單一份(需含年級名次及百分比)。

3.研究計畫構想書。

4.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書(格式自訂)。

 

備註:

有意申請同學請詳閱本校「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暨「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http://www.academic.ntust.edu.tw/files/14-1001-43347,r2-1.php

附件:

一: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

二: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