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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資訊)【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行政學習活動計畫】

::: 2019-01-09 11:52:19
 
校務行政學習活動計畫
 
一、主持人:楊亦東
 
二、輔導員:劉佩綺
 
三、教育目標:藉由行政服務,學習應有服務態度及熱忱。
 
四、學習活動實施方式:
 
(一)專業技巧培訓:由輔導員或其指定之人員辦理專業技巧教導及服務態度訓練。
 
(二)課程學習:完成培訓後,經學生與輔導員或主持人雙方同意後,即進入各單位進行專業服務學習。
 
(三)課程評量:
 
  1. 評量者:主持人或輔導員。
  2. 評量週期:每月評量一次。
  3. 評量方式:每月5日前進行評量。
  4. 評量項目:根據學生課程出席率行政事務處理正確比率服務熱忱解決突發問題應變能力等等作評量。
 
(四)評量結果:
 
      區分為「通過」與「不通過」,通過者,服務時數始得納入課程扺免時數計算。
 
五、獎學金:
 
(一)甄選名額:數名
 
(二)申請對象及申請資格: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者及身障學生優先,在職班除外。
 
(三)申請時限及方式:每月月底學生上網填報學習時數。
 
(四)發放金額:針對評量通過學生,再依每月學習時數及學習品質發放不同等級之獎學金,如下表。
 
奬學金等級表
 

學習品質

學習時數

勤學守規

學習認真

觸類旁通

服務專業

刻苦好學

1

120

130

135

170

220

2

240

260

270

340

440

3

360

390

405

510

660

(實際金額以學務處公告為主,108年1月起調整每月最高上限150x80(hr)=12000元。)

六、課程抵免:

 
(一)學生申請課程抵免前,應完成下列事項:
 
1. 學習專業知識:就下列事項擇一辦理
 
   (1)修習各系職業倫理課程完畢。
 
   (2)至本校台科影音網/校園活動點選校史課程(http://media.ntust.edu.tw/?p=4976)觀看後,至服務學習成長系統進行測驗合格。
 
2. 完成反思自評:學習時數累計110小時且完成學習專業知識,系統會跳出視窗,同學確認後,即可進入反思自評題目填報。
 
 
(二)辦理方式:學務處於每學期教師繳交成績截止日前將符合抵免資格之學生資料造冊送教務處辦理學分抵免。
 
 
 
P.S. 登記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8年1月11日(星期五)止繳交附件表單至系辦公室劉小姐處,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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