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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學生

::: 2015-05-06 14:21:08

第 2 章 學生

2.1      配合達成教育目標之規章與制度

2.1.1                學生成員說明

營建系學生成員各年人數資料如表 2‑1所示。96-101學年度間大學部學生平均人數為315人,碩士班學生平均人數為194人,博士班學生平均人數為80人,在職專班學生平均人數為80人,依此數據所求得之生師比(未加權)為19.1、(依「教育部技專校院提升師資素質實施要點」加權)為30.6。目前營建系大學生成員以四年制為主,其於規定年限內修滿136畢業學分(含共同必修38學分、專業必修70學分、選修28學分),以達成大學部專業教育及通識教育的目標,學生亦可依其興趣鑽研特定專業領域課程,必修科目學分成績及格及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及格者,授與學士學位。

本校工程學院與營建系近六年來招生和授予學位之統計分析資料如表 2‑4所示,營建系近六年平均授予學士學位約67人/每年,碩士學位約94人/每年,博士學位約13人/每年。本系至101學年度止,四年制畢業生共1525人,二年制畢業生共3309人,在職班畢業生共857人,碩士班畢業生共1994人,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共158人,博士班畢業生共196人,國際碩士班畢業生93人,國際博士班畢業生12人。

配合達成本系教育目標,本系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各項學則,據以辦理學生入學、休學、復學、退學、轉系及畢業等事宜,主要規章及制度共有33 項,包括大學學則、輔導辦法、大學轉學生招生辦法、大學部學生轉系辦法、學分抵免規定、系學會組織章程、社團活動辦法等,這些規章制度與本系教育目標間之關聯性統整於表 2‑5中,各規章、制度及辦法等詳細內容,相關資訊亦均可自本系及本校教務處及學務處網站上查詢。

本系利用下列管道將教育目標相關規章告知學生:

1.設立工程教育認證網站;

2.利用海報張貼於本系相關之場所告知;

3.利用系學會與班會等時間告知學生;

4. 學生入學時將相關工程教育認證資訊印製手冊告知新生;

5. 於各門課程上課時將該課程的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的相關性於第一堂課告知學生。

2.1.2                招生方式

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則第二章第一節規定學生入學資格,本校為貫徹多元入學方案,開設多種學生入學管道含高職生聯招、高職生甄試、高中生甄試入學外,尚有全校、工程不分系班與在職班。並配合教育部高中職繁星計畫,落實高職社區化並引導高職教學正常化,開設高職繁星班以拔擢培育技職體系中優秀學生。

此外,本系自民國93年起,大學部開始招收來自宏都拉斯、瓜地馬拉、土耳其、印尼等國外國學生修習學士學位(以中文教學為主)。

2.1.3                轉學/轉系及輟學生相關規定

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則第二章第一節第六條,本校94年度開放轉系、轉學,且原招生名額有缺額才招收,所指缺額不含保留入學資格及休學造成之缺額。辦理轉學招生後,學生總數不得超過教育部原核定及分發新生總數。近六年內學生歷年轉學生人數統計分析況如表 2‑2所示。

輟學生處理方式係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則第五章規定:學生休學、復學、退學事宜等規定辦理,本系統計自96-101學年度近六年期間,歷屆來輟學生人數統計分析(學生休學/輟學時間)與歷屆輟學生背景統計分析 (學生無法持續學業的理由)如表 2‑3所示。

2.1.4                協助學生畢業與就業措施

本系為提升學生畢業與就業競爭力,積極辦理實務專題及設計實務課程(詳細介紹請見4.1.6.2節與4.1.6.3節)。實務專題主要由本系教師指導學生進行研究,設計實務主要聘請業界專業教師,目前設計實務課程為房屋結構設計、橋梁結構設計、基礎與山坡地設計與專案管理實作等四門。此外,本系也積極辦理學生校外實習。學生透過實務操作方式結合課堂理論與實作應用,積極從事實務專題演練與製作,培養創新思考模式,以增進學術研究能力與實務發展技能,達到學生提早接觸與適應業界工作內容與增加職場競爭力之目的。

本系針對畢業生離系前與畢業校友定期辦理問卷調查,作為持續規劃改善教學策略、增進學習成效及了解本系畢業生職場動向之重要參考資訊。系上不定期於系網站以及系辦公室公告欄公佈業界徵才資訊,幫助學生畢業後找到理想工作。

 

2.2      鼓勵學生交流與學習之措施與辦法

2.2.1                校內交流與學習

本系鼓勵學生修習輔系、雙主修及雙聯學制等,並鼓勵學生跨院跨校選修課程,以擴展學生學習領域,並充分指導及追蹤學生學習成果,且於暑假期間增開課程加強輔導學生課業,期許學生依本系課程規劃完成學業。此外,本系每學期聘請邀請工程界人士及畢業校友為業師,對本系大學生營建工程概論進行專題演講,以充實學生工程實務之知識之辦法,並由系學會辦理迎新、送舊、競賽、露營等活動、本系導師與導生每學期導生會聚餐交流與本系系友回娘家,以擴展學生視野並增進師生與學長學弟間之交流溝通。並明訂學生事務會議組織章程且建立暢通的學生申訴管道。

基於培養學生民主理性及獨立自治的精神,並聯繫及促進師生情感,成立營建系系學會,藉由系學會之運作,舉辦各項學術性、康樂性等活動,使同學們了解職場生態、熟悉行政事務處理、並培養同學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系學會是一學生自治組織,由全體同學組成,副系主任為系學會指導老師。為協助外籍學生投入校園生活,本系亦輔導外籍學生成立營建系國際學生會。國際學生會成立大會照片見圖 2‑1。

2.2.2                校外與國際交流與學習

本系鼓勵學生參與業界之其它措施與辦法包括下列數項:1. 洽商國內著名之營造廠商參訪興建中的工程及相關設施; 2. 透過校友會協助提供學生至工程相關單位進行暑期工讀之機會; 3系學會邀請畢業系友返校座談及演講,提供畢業生之就業狀況、市場、及企業文化之資訊。

本系積極提供學生參加外校、外界工程單位、外界基金會等演講、參觀、研討會、專業訓練等之相關資訊(如海報、e-mail 通知系學會轉告學生之方式等),並由教師親自指導學生參與本校或其它學校菁英計劃甄試、全國性競賽(如全國抗震杯、紙橋比賽等)。近年學生參與校外競賽照片如圖 2‑2、圖 2‑3。其他全國性校外交流獲獎記錄包含吳宗翰、錢竑州同學榮獲「2010年工程力學精英研習營」菁英獎及團體獎;王品皓、張人傑、彭學文、何其安、吳靖儀、蔡尚錡等同學獲得2011大土盃獲紙橋項目第一名;外籍研究生Andrew Christian Herwanto Santoso、Hermanto Ho、Yudas Tadeus Teddy Susanto、Katherine Amelia,參加2012抗震盃-地震工程模型製作國際競賽研究生組,於20隊來自各國之參賽隊伍中,榮獲結構設計創意獎第1名。楊錦懷教授的學生參與海峽兩岸節能減排研發成果競賽榮獲一等獎,並將於國際太陽能十項全能競賽展露頭角。

在國際化與國際交流方面,本系積極辦理提升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由本系學生三人一組參加競賽。競賽內容包括英語自我簡介,土木相關議題簡報此與看圖說故事。此外,本系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交流,競賽與交換學生等相關活動。參與交換之學生可至友校修習一學年之課程,僅需繳交原學校學雜費,不需在接待學校另繳學雜費,接待學校並盡量協助解決住宿問題。近年來已有蔡富妤同學赴美國Iowa Univeristy,徐梓隆至韓國 Kookmin University交換。此外,系上學生在教師帶領下組團至中國北京參與北京交通大學所舉辦的國際英語工程夏令營。全程以英語學習,並與國際學生進行密切的知識與文化交流,照片如圖 2‑4。

 

2.3      持續並有效執行學生之指導與評量

2.3.1                課業輔導

本系針對學生選課作業訂定出學生必選課程,選修課程與擋修相關規定,並針對學生選課結果加以審核並輔導之。本系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導師輔導學生實施辦法,針對每個班級編制一名導師,針對學生求學生涯或生活情況加以輔導,本系亦訂定實務專題指導老師制度以落實強化技職教育,由各專題導師指導學生進行專題實作,針對優良作品給予獎勵並尋找參賽管道,為該生爭取榮譽。並針對班級導師輔導與專題導師輔導之過程與成效加以記錄與追蹤,以加強學生學習成效。

本系規定所有教師必須自行選定一個課後輔導時間(office hour) (請參閱表 2‑6),進一步做課後輔導解惑工作,並於各學期中針對學習成果不佳的學生與上學期學科成績1/2不及格者,進一步晤談輔導以期加強改善該生之學習成效,任課教師輔導表請見表 2‑7。

為協助學生解決課業與生活的問題,本系自100年度起每學期召開師生座談會,由系主任率領系上教師在座談會中面對面處理學生需要協助的問題,亦獲得學生良好回應。師生座談會照片見圖 2‑5、圖 2‑6。

2.3.2                生活輔導

班級導師輔導制度除針對學生課業上的專業輔導外,並對學生生活上所遭遇的種種問題加以追蹤,各班級導師針對學生生活或感情問題或家庭問題,以過來人的經驗來剖析問題癥結或基於師生情誼提出建議給予導生參考,並會針對問題的特性進一步建議是否需要專業咨詢服務(如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衛生保健組等),並由導師持續追蹤後續輔導事宜。對於學生就學金額補助方面,低收入家庭學生可依補助要點申請就學補助,亦可申請工讀機會,此助學金申請可實質幫助學生就學所需。此外,系上獎助學金亦包括自辦及捐贈獎學金,頂尖計畫獎學金暨實習助教與各研究室獎助金。

本系對於學生生活輔導一向不遺餘力,各班級導師也投入相當的心血。也因如此,本系教師屢屢在全校優良導師選拔中獲獎,近年來計有陳君弢教授、楊國鑫教授、邱建國教授等陸續獲選全校優良導師。

2.3.3                學習評量

本系針對各學制之學生修課內容詳盡規劃,務期使本系畢業生達到本系教育目標之要求,並針對學生課程選取狀況、課業學習過程與成效設置評量機制與相關獎勵輔導辦法,以強化學生學習成效,詳細情形請參閱第3章教學成效與評量。另外,針對畢業生離系前辦理問卷調查,作為本系持續規劃改善教學策略、增進學習成效之重要參考資訊。

 

2.4      達成畢業要求之指導措施與辦法

本系畢業生畢業學程包含單主修、一主修一副修(即修讀輔系)與雙主修三種。本系四年制畢業生需修滿136學分:必修課程108學分與與選修28學分(其中18學分須修習本系所開設之專業選修課程),如此的規定主要在於使本系畢業生具備營建工程的專業知識與涵養。本系亦指派各班級導師監控導生選課情況,以瞭解各導生是否符合專業必修/選修分配比例規定。對於轉學生/轉系生本系亦訂定其學分抵免辦法,以加速或擴展其求學規劃。101學年度畢業學生成績單分析(低、中、高各一份樣本)見表 4‑5,其餘年度畢業學生成績單分析見附錄表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