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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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 第二學期 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 2015-03-04 15:56:14

各位同學 你好:

    檢附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103年8月1日~104年1月31核發之證照,收件時間為:即日起~3/15止畢業生應於離校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繳交文件:申請表、證照正反面影本、學習歷程平台登入影本及證照調查資料(表格如附件word檔),來文請參照附件,謝謝!

 

檔案下載:

1. 申請流程圖

2. 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3. 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4. 證照調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