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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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 建 系 公 告

98.9.22

主旨:公告本系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申請標準:

  1. 大學部在學成績前15%,碩士班在學成績前30%者
  2. 具獨立研究潛力

檢附資料:

  1. 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2. 歷年成績單一份(需含年級名次及百分比)
  3. 研究計畫構想書
  4. 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副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

備註:有意申請同學,請參閱本校「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暨「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於10/15~10/21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洽系辦公室涂小姐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