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
::: 2015-03-24 16:22:14一、主旨:
本系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二、申請資格:
1.大學部、碩士班在學成績前30%者。
2.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三、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
民國104年4月9日(星期四)至4月15日(星期三)
四、申請地點:
營建工程系所辦公室林晏妃小姐處提出申請。
五、繳交文件:
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
2.歷年成績單一份(需含年級名次及百分比)。
3.研究計畫構想書。
4.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書(格式自訂)。
備註:
有意申請同學請詳閱本校「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
http://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