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學碩士五年計畫甄選作業期程
::: 2021-02-22 17:20:47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公告
主旨:茲公告本系辦理110學年度「學碩士學位五年」申請事宜
說明:
一、 依據「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營建工程系學碩士學位五年辦法」
二、申請資格條件:前五學期平均成績GPA3.5以上
三、申請應檢附資料:
(一) 申請書
(二) 個人基本資料(含自傳)
(三) 修課、研究計畫(及實務專題成果)
(四) 前五學期修課成績、名次證明
(五) (實務專題指導)老師推薦函
(六)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3月9日(二)17:00止,向系辦公室申請,
適用對象:
本系大三學生
備註:
有意申請同學,請參閱本系「學碩士學位五年辦法」http://
提醒您若錄取學碩五年並不代表已正式成為本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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