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
::: 2021-03-09 00:49:25營建系公告 公告日期:110.3.6
一、主旨:
本系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二、申請資格:
1.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成績皆前30%者。
2.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三、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
民國109年4月9日(星期五)至4月21日(星期三)上班期間
四、申請地點:
營建工程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五、繳交文件:
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申請書格式如附件表格)
2.歷年成績單一份(需含年級名次及百分比)。
3.研究計畫構想書。
4.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書(格式自訂)。
備註:
有意申請同學請詳閱附件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逕修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