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事宜
::: 2018-09-07 18:16:08 檢附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107年2月1日~107年7月31日核發之證照,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0/15(一)12:00止,畢業生應於離校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繳交文件:申請表、證照正反面影本及學習歷程平台登入影本,來文請參照附件。檔案請詳校網頁:教務處\「相關法規」\「成績類」(http://www.academic.ntust.edu.tw/files/11-1001-4.php?Lang=zh-tw)。謝謝!
【重要提醒: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故上學期入學新生於高中職階段取得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申請表件需填寫郵局帳號,若無郵局帳號者,請另附申請人之銀行存摺正面影本,以俾後續撥款作業。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辦公室 敬啟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of Civil 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檔案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