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辦理營建工程系96學年度第二學期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研習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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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校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研習辦法及本系推薦優秀學生出國研習甄選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獎學金與教育部97年度「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計畫(學海飛颺專案)」併同辦理。

三、申請應檢附資料:

    (一)本校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研習辦法申請表
    (二)學海飛颺-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
    (三)中英文自傳
    (四)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五)中英文(計畫前往國家語文)之進修或訪問計畫書-學習計畫書
    (六)外語能力證明(如英檢、托福成績單或本校工程學院美語測驗中心英文成績證明等)
    (七)英文(或計畫前往國家語文)推薦信二封
    (八)其他特殊表現之相關資料(如其他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可選擇性檢附)

截止日期:

    申請表及前項資料務必於3月6日(星期四)前繳至系辦公室蔡小姐處,申請資料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附件檔案:

    營建工程系推薦優秀學生出國研習甄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