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 2014-10-07 11:03:29

一、主旨:

本系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標準。

 

二、申請資格:

1.大學部在學成績前15%,碩士班在學成績前30%者。

2.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3.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須於103年度第1學期畢業),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三、申請登記日期及時間:

民國103年10月13日(星期一)至10月20日(星期一)上班期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四、登記地點:

本校各招生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五、繳交文件:

1.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申請書點此下載

2.歷年成績單一份(需含年級名次及百分比)。

3.原就讀或相關研究所副教授二人以上之推薦書(格式自訂)。

 

備註:

有意申請同學請詳閱本校「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暨「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