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本系辦理 頂尖計畫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實習助教申請事宜
::: 2015-08-07 01:22:10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 公告
公告日期:104年8月7日
主旨:茲公告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本系辦理頂尖計畫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實習助教申請事宜:
說明:
一、依據97.7.18本校第46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及98.10.2「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執行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申請資格:
全時間博士生(碩士生可申請實習助教)。
三、獎助學金金額、名額、應備審查資料及申請條件詳申請書及實習助教選配志願表。
四、請於8月18日 (星期二)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交系辦公室劉小姐,資料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五、錄取名單預定於開學前公佈。
附件下載:
[填表注意事項]:
實際助學金金額將依年度預算、上課人數及分發結果調整。
** 請領頂尖獎學金博士生務必提出申請 **
營建工程系辦理頂尖計畫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實習助教審查辦法
申請別 | 名額 | 金額 | 應備審查資料 | 條件 |
頂尖計畫獎學金暨實習助教
| 實習助教 依實際人數 頂尖獎學金 若干名 (註1) | 頂尖獎學金每月金額依校方規定核發,為期半年(但在學期間已領滿3年者,則發放至領滿期限當月為止)
| 1. 申請書。 2. 歷年修業成績單。 (註2) 3. 發表論文資料或得獎獎項等。 4. 切結書,切結未具有其他專職。 5. 實習助教選配志願表 (同時申請實習助教者繳交) | 1.全時間之博士生(第一學期限博二以上學生可申請;第二學期各年級博士生皆可申請) 2.支領各項獎助學金及研究計畫工作費總額每月不超過新台幣28000萬元。 3.獲獎同學應參與指導教授之研究,並擔任課程助理或其他系所指定之工作。 (註3) |
(註1)全時間博士班研究生每人申請頂尖獎學金至多核發3年,唯需於在學期間,每學期提出申請。
(註2)請檢附含103學年第2學期之歷年修業成績單。
(註3)凡申請頂尖獎學金之研究生皆應參與指導教授之研究,並於每學期擔任一門課程以上之教學助理或其他系所指定之工作(例如協助Blackboard數位學習平台資料上傳…等,不另撥付其他費用)。
(註4)頂尖獎金之發放以校方獲教育部頂尖大學計畫補助經費為前提,並依校方相關規定辦理,若相關規定有變更則依當時規定辦理。
(註5)依本校98.10.2「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執行委員會」及本系學生事務委員會決議,自98
年10月起,頂尖計畫博士生獎學金之申請需由指導教授提供2000元以上獎助學金配
合款後,方得申請校方8000元配合款,請務必確認配合款經費來源。
(註6)頂尖大學博士生獎學金以在學期間領取至多3年(累計36個月)為期限,已領滿3
年之同學,若成績優異且具特殊研究潛力,得請指導老師專案提出申請,經校長指
派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延長發給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