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Civil 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一、申請資格:營建系學生(大學部、研究所)均可申請,送營建系辦呂小姐(四樓E2-420室)。
二、工作內容:電腦室電腦系統維護及電腦搬移。
三、工讀單位:營建系電腦室。
四、工讀時間:以空堂且不影響學業為原則。
五、工讀待遇:依校方規定。
六、登記日期及地點:95年6月21日(三)中午前至呂小姐(四樓E2-420室)索取工讀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