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事宜

::: 2026-02-22 23:49:04

您好
    檢附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114年8月1日~115年1月31日核發之證照,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3/13(五)12:00,畢業生應於離校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繳交文件:申請表及證照正反面影本,來文請參照附件。

    另外,依據營建工程系11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紀錄,為鼓勵營建工程系學生考取專業證照,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比照專業證照獎勵辦法格外提供補助:系獎勵金第一級同校額、第二和第三級為校半額。如,獲選校第一級校獎勵金貳仟元,營建系另提供獎勵金貳仟元,學生共得肆仟元獎勵金;第二級校獎勵金壹仟伍佰元,營建系另提供獎勵金柒佰伍拾元,學生共得貳仟貳佰伍拾元獎勵金;第三級校獎勵金壹仟元,營建系另提供獎勵金伍佰元,學生共得壹仟伍佰元獎勵金。

    檔案請詳校網頁:教務處\「相關法規」\「成績類」( http://www.academic.ntust.edu.tw/files/11-1001-4.php?Lang=zh-tw )。請以新申請表(114.07修訂版)申請獎勵,申請表所需附件僅為考取證照影本謝謝!

    申請表件需填寫本人郵局帳號,學生資訊系統亦請登錄完整,以俾後續撥款作業。
【重要提醒: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故上學期入學新生於高中階段或研究所新生於大學就讀期間非為本校在校生所考取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附件1_本校專業證照獎勵辦法.pdf

附件2_申請表_114.07修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