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建工程系九十五學年度推薦優秀學生出國研習甄選事宜。
::: 2008-06-14 21:29:29

一、依 本校選派優秀學生出國研習辦法規定及 本系推薦優秀學生出國研習甄選辦法規定辦理。
二、申請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
(二)中英文自傳
(三)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四)中英文(計畫前往國家語文)之進修或訪問計畫書;
(五)外語能力證明(如英檢、托福成績單或本校工程學院美語測驗中心英文成績證明等);
(六)英文(或計畫前往國家語文)之推薦信二封;
(七)其他特殊表現之相關資料(如其他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可選擇性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