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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本系辦理全時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學習型研究獎助生申請

::: 2025-05-20 18:36:53

主旨:茲公告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本系辦理全時計畫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學習型研究獎助生申請事宜:

說明:

  1. 依據97.7.18本校第46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辦理。
  2. 申請資格:全時間博士生(碩士生可申請研究獎助生)。
  3. 獎助學金金額、名額、應備審查資料及申請條件詳申請書及選配志願表。
  4. 微積分助教請填TA申請表及志願表,無須填全時獎學金申請書。
  5. 請於6月3日(星期二)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交系辦公室劉小姐,資料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6. 錄取名單預定於開學前公佈。

 

[填表注意事項]:實際金額將依年度預算、上課人數及分發結果調整。

** 請領全時獎學金博士生務必提出申請 **

 

營建工程系辦理全時計畫獎學金(博士生部分)暨學習型研究獎助生審查辦法

申請別 名額 金額 應備審查資料 條件
全時計畫獎學金暨研究獎助生 研究獎助生依實際人數全時獎學金若干名(註1) 全時獎學金每月金額依校方規定核發,為期半年(但在學期間已領滿3年者,則發放至領滿期限當月為止)
  1. 申請書。
  2. 修課證明。(註2)
  3. 研究獎助生選配志願表(同時申請學習型研究獎助生者繳交)
  1. 全時間之博士生(第一學期限博二以上學生可申請;第二學期各年級博士生皆可申請)
  2. 獲獎同學應參與指導教授之研究,並擔任課程助理或其他系所指定之工作。(註3)

(註1)全時間博士班研究生每人申請全時獎學金至多核發3年,唯需於在學期間,每學期提出申請。

(註2)請檢附該課程之修課證明(已有教師認定者可免付修課證明)。

(註3)凡申請全時獎學金之研究生皆應參與指導教授之研究,並於每學期擔任一門課程以上之教學助理,不另撥付其他費用。

01 全時計畫獎學金暨學習型研究獎助生申請表.doc

02 志願表.docx

TA申請表(空白)(微積分)11212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