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課程
::: 2008-10-24 08:22:29

規範4:課程
4.1 課程規劃
- <大學部>
依據IEET AC2004+認證規範規定:學系課程設計與內容須與教育目標一致,至少應包含數學及基礎科學、工程專業課程及通識課程等三大要素,各要素課程所佔最低畢業學分比例及其它相關規定如下:
- 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以上。
- 工程專業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八分之三以上。
- 通識課程須與專業領域均衡,並與學系教育目標一致。
依據臺灣科技大學 營建系課程規定,大學部須修畢136學分,其中包括必修科目103學分,選修科目33學分,以下各章節說明滿足工程教育認證上述課程比例要求及相關規定之營建系課程之規劃特色與內容。
- <研究所>
依據IEET AC2004+ 認證規範規定:研究所須提供適當之課程規劃,以滿足專業領域發展之需求。本所於營建工程中根據教授專長與系發展方向,共分為五個專業領域:
- 甲組、管理專業領域
- 乙組、大地專業領域
- 丙組、結構專業領域
- 丁組、材料專業領域
- 戊組、資訊專業領域
依據營建工程研究所訂定之四大教育目標及八大核心能力,本所於96學年度所開授之課程共計54門,研究所課程清單根據各專業領域、開設課程、學分數、以及英語授課與否等統計並分列於表9.5-1。本系提供之課程學分數結構組最多共計36學分、接下來依序為大地組與管理組之33學分、材料組之30學分、以及資訊組之24學分。本系所規劃之五個領域之課程分佈大致平均,唯資訊組由於人力上略低於其它專業領域,此乃由於該組強調需由其它四組專業領域擇一主修, 因此所開設課程學分數略少。
依據臺灣科技大學 營建所規定,碩士畢業需須修畢24學分,其中各組分別明訂各組之專業核心課程如表9.5-3所列,其中甲、乙、丙、丁等四組皆規定需修習本組核心課程15學分,其餘9學分可依個人之專業發展與研究上之所需,選修本組或它組甚至於外系之專業課程。而戊組由於強調資訊科技於土木營建專業領域之應用,因此僅規定修習本組之核心課程12學分,其餘12學分則開放學生根據本身所選定之本系其它四大專業領域修習6學分,並開放剩餘6學分自由於本系或外系修習。
本所之必修課程除各組明訂其核心課程外,五組皆訂定了「專題討論」之課程,此課程為0學分必修一學年。本所透過專題討論課程,經由校內外專家學者之演講,使學生了解目前國內產、官、學界之最新發展、動態、及需求,同時潛移默化工程倫理、社會責任、永續經營及國際視野等涵養於本所所培養之學生。
本所除了提供豐富的專業課程供學生修習之外,本所為了提升學生之國際視野,自西元2005年起開始招收外籍生,並以英語授課。目前本所每年約有20名來自越南、印尼、捷克等國的外籍學生來到本系攻讀碩、博士學位。透過英語授課以及與外籍生之課業修習上的互動,應有利於本國學生增進其英語能力、並擴展其國際視野。
除了專業課程、英語授課、以及專題討論等課程外,本所畢業前需完成碩士研究、撰寫碩士論文、並通過論文口試。透過碩士研究的過程,培養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使學生獲得課程以外其專業領域上最新動向,並充份應用與發揮其課程修習或文獻回顧而得之知識進行研發活動;透過碩士論文的撰寫過程,使學生習得專業論文或報告撰寫的經驗、應有的態度、與方法;最後透過論文口試,使學生習得從事專業簡報與溝通能力。